許可項目: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;網絡文化經營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)一般項目:網絡技術服務;軟件開發;信息技術咨詢服務;動漫游戲開發;數字文化創意軟件開發;信息系統集成服務;電競音視頻、數字衍生內容制作(不含出版發行);技術服務、技術開發、技術咨詢、技術交流、技術轉讓、技術推廣(除許可業務外,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)